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3 05:39:24 出处:探索阅读(143)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
责任编辑:付基恒
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滞纳金不得减免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处理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
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按相应年份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(见附表)的60%或100%为基数,单位按20%、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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